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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電企業(yè)收取的免稅農村電網維護費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5]473號

頒布時間:2005-08-2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電企業(yè)收取的免稅農村電網維護費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77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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