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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基金會等16家單位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7]442號

頒布時間:2007-08-27 09:21:32.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基金會等16家單位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7]11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200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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