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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受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資質的公告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頒布時間:2005-10-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三個辦法”),已于2005年5月12日國土資源部第一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為盡快開展上述資質的審批工作,經(jīng)研究決定即日起受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申請。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jù)“三個辦法”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受理甲級資質的申請和審批,我局只受理乙級和丙級資質申請和審批。

  二、各單位要結合“三個辦法”中的規(guī)定,根據(jù)本單位技術人員、工作業(yè)績、技術裝備、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等實際情況明確申報級別。申報甲級資質的單位,直接向國土資源部地質環(huán)境司申報,乙級和丙級資質向我局申報。

  三、本次暫時只受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資質的申報。原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質(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需按“三個辦法”的條件進行重新核定,夠升級條件的同時可申請升級,此項工作以及新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資質的受理時間另行通知,屆時將在我局網(wǎng)站www.bjgtj.gov.cn進行公告。

  四、從國土資源部申請到甲級資質的單位應在一周內(nèi)到我局地質環(huán)境處備案,以便定期在我局網(wǎng)站上進行公告。

  五、“三個辦法”和“資質申請表”可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wǎng)站www.mlr.gov.cn/政務公開/公告通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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