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2008年底盤盈一臺機器設備,已做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chǎn) 3 70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 700 000
經(jīng)查是2008年10月28日購入,機器設備款已付,共370萬元,會計漏記了整筆經(jīng)濟業(yè)務。報批之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否要轉入“利潤分配”,我該如何處理?
【解答】
固定資產(chǎn)盤盈,在盤盈時先將其價值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只有在找不出盤盈原因時,才在批堆后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而您說的情況已經(jīng)能找出原因,已經(jīng)確定是10月28日漏記賬,因此無需轉入“利潤分配”。具體如下:
批準后: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 700000
貸:銀行存款 3 700 000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