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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向銀行短期借款的會計處理

2011-3-23 17:18 互聯(lián)網 【 】【打印】【我要糾錯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

  【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9年1月1日向銀行借入一筆生產經營用短期借款,共計120 000元,期限為9個月,年利率為4%。根據與銀行簽署的借款協(xié)議,該項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歸還;利息分月預提,按季支付。A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120 000

   貸:短期借款            120 000

  (2)1月末,計提1月份應計利息:

  借:財務費用             400

   貸:應付利息              400

  本月應計提的利息=120 000×4%÷12=400(元)

  2月末計提2月份利息費用的處理與1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銀行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400

    應付利息             800

   貸:銀行存款             1 200

  第二、三季度的會計處理同上。

 。4)10月1日償還銀行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120 000

   貸:銀行存款             120 000

  如上述借款期限是8個月。則到期日為9月1日,8月末之前的會計處理與上述相同。9月1日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同時支付7月和8月已計提未付利息:

  借:短期借款             120 000

    應付利息               800

   貸:銀行存款              12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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