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1、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這里的收支,在一級政府可以表現為財政收支,行政部門表現為經費收支,事業(yè)單位表現為事業(yè)經費的收支,在企業(yè)單位則表現為企業(yè)會計準則中會計要素概念上的收入和支出,以“收支”來表達,可以概括行政、企事業(yè)單位在一定期限內的動態(tài)情況,實際是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會計資料載體所反映出來的經濟活動。 有些人提出,離任審計內容應包括重大投資活動、重大項目支出和與此相關的重要經濟合同。我認為,這實際上是上述“收支”所包含的內容,不應作為一項單獨的內容來反映。
2、資產、負債和權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這里的資產、負債和權益,也是包括行政、企事業(yè)單位按會計要素概念所確認的資產、負債和權益,這是結合對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查,確認一個時點的靜態(tài)結果,確定離任者管理的資金狀況的真實狀況即所謂的家底,使得離任者交個清楚,接任者接個明白,這是交接雙方所關心和要求的,這個時點原則上應與領導離任時點一致。大額未決的債權、債務,應作為資產負債審計的重要項目予以關注,而資產的增值保值,也是通過凈資產的變化即權益的審計來確認。對收入、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計和對資產、負債、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符合現行審計規(guī)范的要求,也是審計評價的需要。而所謂的各種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也應該由此而產生。
3、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內容較多,審計人員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全部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因此,只能選擇與收支及資產、負債、權益內容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這個審計應從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入手。
4、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的劃分是不可缺少的,而經濟責任的劃分,應結合上述三項內容的審計來進行,如果存在違紀違規(guī)問題、損失浪費問題、內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控制失效,就應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人在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否則,就解除其責任。在確定審計內容時,審計職權范圍以外的事項,如財務評價指標以外的其他非經濟指標,如計生、黨建等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不應列為審計內容。
上一篇: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程序
下一篇:原始憑證的造假形式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