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事業(yè)單位因購買材料、物資或接受勞務供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本科目適用于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yè)單位。
2.單位購入材料、物資等已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時,應根據有關憑證,借記“材料”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單位接受其他單位提供的勞務而發(fā)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提供的發(fā)票賬單,借記有關支出(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單位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單位開出、承兌商業(yè)匯票抵沖應付賬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
4.本科目應按供應單位設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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