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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團體收到注冊資金是否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2010-1-19 11:46 讀者上傳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社會團體收到的注冊資金是否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解答】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如果社會團體收到的款項屬于主管部門撥付的具有資本投入性質的注冊資金,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如不具有資本投入性質,則屬于企業(yè)所得稅應稅收入,應并入取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責任編輯: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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