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經發(fā)出,每件成本為60元。合同約定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售價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丙公司對外實際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1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700元,款項已經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時,向丙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假定甲公司發(fā)出商品時納稅義務尚未發(fā)生,甲公司采用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甲公司應做的會計處理:
①發(fā)出商品時不需要核算。
②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117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6000
貸:庫存商品 6000
借:銷售費用 1000
貸:應收賬款 1000
、凼盏奖局Ц兜呢浛顣r:
借:銀行存款 10700
貸:應收賬款 10700
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偈盏缴唐窌r:備查登記即可。
、趯ν怃N售時:
借:銀行存款 11700
貸:應付賬款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凼盏皆鲋刀悓S冒l(fā)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 1700
、苤Ц敦浛畈⒂嬎愦N手續(xù)費時:
借:應付賬款 11700
貸:銀行存款 10700
其他業(yè)務收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