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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冀地稅函[2009]35號

頒布時間:2009-03-03 11:34:32.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縣(市、區(qū))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征收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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