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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印發(fā)<秸桿能源化利用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贛財建[2009]32號

頒布時間:2009-02-27 09:20:31.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財政廳

各設區(qū)市、直管縣財政局:

  為加快推進秸桿能源化利用,培育秸桿能源產(chǎn)品應用市場,現(xiàn)將財政部財建[2008]735號文件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江西省財政廳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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