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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大家更高效的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了《期貨法律法規(guī)》的知識點,供大家參考!
知識點:基本業(yè)務規(guī)則
1.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只能用于擔保期貨合約的履行,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zhí)行。
2.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結算準備金是指未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是指已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
3.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只向結算會員收取保證金。
4.期貨交易所應當建立保證金管理制度。
5.標準倉單充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該標準倉單對應品種最近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結算價為基準計算價值。
國債充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該國債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較低的收盤價為基準計算價值。
6.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的金額不得高于以下標準中的較低值:
(一)有價證券基準計算價值的80%;
(二)會員在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的實有貨幣資金的4倍。
7.客戶以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將用于充抵的有價證券的種類和數(shù)量如實反映在該客戶的交易編碼下。
8.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建立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包括基礎結算擔保金和變動結算擔保金。
9.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手續(xù)費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應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
10.期貨交易實行客戶交易編碼制度。會員和客戶應當遵守一戶一碼制度,不得混碼交易。
11.期貨交易實行限倉制度和套期保值審批制度。
12.期貨交易實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13.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14.期貨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
15.期貨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并決定暫停交易的,暫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過3個交易日,但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延長的除外。
16.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易、結算、交割資料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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