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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防治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01-29 18:22:00.000 發(fā)文單位: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防治工作的通知

 

云財監(jiān)20202

 

各州(市)財政局,鎮(zhèn)雄縣、宣威市、騰沖市財政局,省級疫情防控相關單位:

為全力保障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zhàn),進一步做好財政補助資金監(jiān)管工作,確保疫情防控防治保障政策落實到位,財政補助資金安全高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講政治勇擔當,積極投入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2020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關于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面對疫情加快蔓延的嚴重形勢,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統(tǒng)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切實做好工作,確保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全省財政系統(tǒng)廣大黨員干部要在疫情防控斗爭中挺身而出、英勇奮斗、扎實工作,經受住考驗,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二、履行財政職能,推動形成疫情防控強大合力

(一)足額保障防控經費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應深刻認識經費保障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開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當地黨委政府有關要求,切實落實屬地投入責任,足額安排疫情防控防治經費,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和醫(yī)療診治工作順利開展,確保不應經費問題,延誤患者救治和影響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快資金撥付力度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將疫情防控資金撥付工作放在優(yōu)先保障位置,在疫情防控應急階段,對上級財政撥付的疫情防控防治經費,要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下達到本級疫情防控防治單位及下級財政部門。全省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要加大庫款保障力度,優(yōu)先調度,確保各級財政安排的疫情防控防治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三)規(guī)范資金使用管理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級資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加強資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嚴格開支范圍,專款專用,并強化績效管理,做好績效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提升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對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簡化資金撥付管理流程的事項,事后應及時補齊相關報批手續(xù),確保資金安全、合規(guī)、高效。

(四)強化政策保障

在疫情防控應急階段,財政和相關部門印發(fā)的各項政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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