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的生育津貼未通過扣繳單位預扣預繳需要申報嗎?
個人取得的生育津貼未通過扣繳單位預扣預繳,辦理2022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該項目需要在個人所得稅APP申報中申報嗎?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第一條規(guī)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y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該免稅項目絕大多數(shù)由扣繳單位預扣預繳,若確認可享受該免稅項目且未在扣繳階段填報,則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2022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可通過【新增其他免稅收入】-收入類型【工資薪金所得】-所得項目小類【正常工資薪金】-免稅事項選擇【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免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