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廠房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根據(jù)《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的公告》(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7號)規(guī)定:一、關于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抵扣范圍問題
?。ㄈ┮话慵{稅人購入下列固定資產(chǎn),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包括:
1.各種冶煉爐、燒制窯、電纜輸電線路;
2.以機器機械和其他與生產(chǎn)經(jīng)營有關的設備為載體的信息系統(tǒng)、照明、消防、給排水、通風、電氣(含弱電)設備和配套設施;
3.與生產(chǎn)設備相連接的金屬支架。
但用鋼材、水泥等材料制作不能移動的乘載生產(chǎn)設備的基座、基架、平臺,鋼架結構房屋和活動板房,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