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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低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銷售的,在計稅時是否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 提問時間:07/3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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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稅務師
已解答1577個問題

此時是不繳納消費稅的,所以不涉及扣除已納消費稅哦。

委托方收回后的稅務處理。

用途
稅務處理
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所繳納的消費稅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直接出售(“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不再繳納消費稅
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022-07-31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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