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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單位每月給員工發(fā)放的交通,通訊補貼,午餐補助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嗎?或者單獨作為福利費發(fā)放的話需要交個稅嗎?如何避稅呢

84784960| 提問時間:2018 10/2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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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lǐng)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交通和午餐補助是要合并計算個稅的。 通訊費補貼是要看當?shù)卣叩?,因為有的省份會有通訊費稅前扣除限額的。 交通和午餐補助是要計入福利費,繳納個稅的。 納稅籌劃,交通費不計入工資,發(fā)生時,憑發(fā)票報銷。 午餐補助,成立公司食堂,將款項不給員工,而是支付給食堂。 如果您公司就是借此名義發(fā)放補貼,那就是要合并繳納個稅了,沒有好辦法了。
2018 10/22 16:21
84784960
2018 10/22 16:40
那么,請問作為福利發(fā)放的繳稅標準是什么呢?怎么繳稅呢
張艷老師
2018 10/22 16:45
就是和當月工資一起合并計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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