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按照合同金額的80%開具了外管證,并在經營地預交了稅款,現(xiàn)在對方說因合同為18年5月之前的合同,需要將當時的總價款變動為10%的總金額,現(xiàn)在合同總金額就會低于原來的總價款,那么我預交的稅款就會與現(xiàn)在開票金額相差一點,這怎么辦?我還有20%的合同金額未開票,等著再開這20%票的時候能不能用之前多交的稅款抵點預交稅款?需要退稅嗎?

84785013| 提問時間:2018 11/30 15:4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小黎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如果您還有未開的發(fā)票,本次多預繳的稅款,可以做為留底稅額下期抵扣
2018 11/30 17:11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