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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終獎1月發(fā)的,現在要進行個稅申報,點老窗口2018年終獎個稅申報發(fā)現做不了,那現在我是不是不能和2018全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稅了?。恐荒芎喜⒌?019工資薪金,或者直接在2019新版里面報年終獎啊,除12找對應稅率的那種?這樣我發(fā)現不劃算啊,怎么2018不能報年終獎個稅啊

84785020| 提問時間:2019 02/1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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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您好學員,個人所得稅是按照收付實現制交納的,您的年終獎無論是發(fā)的去年的還是今年的,只要實際發(fā)放日在2019年那就要按照新個稅制度來,所以不能按之前制度來交納了。只能按照新個稅制度選擇單獨交納個稅或是選擇并入工資交納。
2019 02/1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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