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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報銷上下班的交通費,算福利嗎

84785010| 提問時間:2019 04/0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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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
您好,交通費補貼其實既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核算也可以作為福利費核算。 1補貼隨同每月的工資在固定時間一起發(fā)放,并且公司要制定發(fā)放制度留存?zhèn)浒?,這種情況下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中核算,并允許稅前扣除。 2若是單獨發(fā)放職工的補貼,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中,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14%作為限額來稅前扣除
2019 04/01 17:46
沈家本老師
2019 04/0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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