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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之前收到的發(fā)票,在2019.4當月認證,全部可以抵扣。這種可以加計抵減嗎?還是說2019.4及以后收到的發(fā)票才可以抵減

84784967| 提問時間:2019 05/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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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這個是2019年4月1日之后開具發(fā)票才能加計扣除。
2019 05/05 14:51
84784967
2019 05/05 14:58
這個,我剛剛打了一下12366,客服說是只要是當期認證的就可以,與開票時間沒有關系。老師可否再確定一下
江老師
2019 05/05 15:12
10%加計扣除新政策應該注意的事項 慌的要死的狗子 2019-04-10 02:31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七條規(guī)定,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統(tǒng)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一般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統(tǒng)稱加計抵減政策)。
84784967
2019 05/05 15:32
老師,請您就直接告訴我,4月份之前的發(fā)票,在4月份認證抵扣的話,4月份能不能抵減10%,
江老師
2019 05/05 15:34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這個發(fā)票只要是在4月份認證的,可以加計扣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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