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在政府會計的預算會計體系中,書上說行政支出科目應當分別按照“財政撥款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等進行明細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部門預算支出經(jīng)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問題一:那么行政支出下面這五個科目是平行的科目嘛? 問題二:設置明細科目時,是否需要在“財政撥款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如果需要,那么“財政撥款支出”科目下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跟“行政支出”下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有什么區(qū)別?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問題一、行政支出下面的五個科目不是平行的,行政支出是一級科目;財政撥款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是二級科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是三級科目。問題二、設置明細科目,明細科目下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只是在資金來源上有區(qū)別。
2019 05/07 10:48
閱讀 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