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銷售價款均不含應(yīng)向客戶收取的增值稅稅額。該公司2×18年度和2×19年度發(fā)生的有關(guān)交易或事項如下: (1)甲公司委托W商店代銷商品一批,代銷價款為150萬元。本年度收到W商店交來的代銷清單,列明已銷售代銷商品的60%,W商店按代銷價款(不含稅)的10%收取手續(xù)費,款項尚未收到。甲公司對消費者承擔(dān)商品的主要責(zé)任,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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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同學(xué),你的問題是什么呢
2019 07/26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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