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對于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應當調整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能夠反映該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但不得超過持有待售條件時,該項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我把它轉為持有代售的時候,公允價值就高于了我的賬面價值,我的賣價減去我的處置費用之后,這價格高于我的賬面價值,為什么不可以呢?比如說我賬面價值,是一個50,轉為待售時,公允價80,處置費10,那70高于50,也有可能???為什么不可以?怎么理解呢?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基于謹慎性原則 會計上對于要確認利得的東西都比較謹慎 參考或有資產的確認
2019 08/20 09:10
閱讀 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