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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8月份員工發(fā)放了工資,又發(fā)了上一年度的績效工資,這個怎么報個稅?

84785040| 提問時間:2019 09/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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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算作工資直接申報個稅
2019 09/09 15:17
84785040
2019 09/09 15:21
工資是1000,上年度績效工資是10000,計算收入方式=10000/12+1000,是這樣嗎?
樸老師
2019 09/09 15:24
你之前申報獎金的了嗎?申報了就不能再報了,要按照工資來報
84785040
2019 09/09 15:25
之前沒申報過
樸老師
2019 09/09 15:26
那你按照年終獎來申報
84785040
2019 09/09 15:28
具體怎么申報,我寫的計算當月工資收入可對?
樸老師
2019 09/09 15:29
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fā)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fā)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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