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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發(fā)年終獎金的時候,每個員工可以選擇不同的年終獎計稅方式嗎?例如工資低的,我選擇納入工資按照綜合所得計算稅費,工資高的,就選擇按照單獨年終獎來計算稅費?還是公司全員只能在兩種方案中統(tǒng)一使用一種

84785041| 提問時間:2019 12/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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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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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年終獎計入年度所得劃算還是單獨計稅劃算? 在2018年12月7日剛頒發(fā)的年終獎個稅新政策中,我們是可以選擇把年終獎單獨計稅或者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交稅的,而個稅也將按照綜合所得征收。在年終獎扣稅中,我們到底是選擇單獨計稅劃算還是將年終獎技術(shù)年度所得更劃算呢? 同樣計算兩個具體的案例: 小張月薪8000元,每月有1500元的專項扣除,年終獎拿了20000元。 如果按照單獨計稅,首先要將20000元平均到12個月,對應(yīng)每月收入為1666.67,屬于3%稅率。那么小張年度交稅總額為:(8000-8000*22%-5000-1500)*3%*12+20000*3%=600元。 如果納入年度所得,那么全年的交稅金額為:(8000*12+20000-8000*22%*125000*12-1500*12)*3%=506.4元。 對小張而言,將年終獎納入全年所得交稅更劃算。 那么,這一結(jié)論是否適用于所有人呢?我們可以計算另一個案例。 小劉月薪20000元,每月有3000元的專項扣除,年終獎拿了80000元。 如果按照單獨計稅,將80000元平均到12個月,對應(yīng)每月收入為6666.67,屬于10%稅率。那么小劉的年度交稅金額為:【(20000-20000*22%-5000-3000)*10%-210】*12+80000*10%-2520=12080 如果納入全年收入,那么小劉的年度交稅金額為:(20000*12+80000-20000*22%*12-5000*12-3000*12)*10%-2520=14600。 反而比單獨計稅的納稅金額更高,比單獨計稅要多交14600-12080=2520元。 總的來說,對于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將年終獎并入當(dāng)年工資所得,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對于收入較高的群體,用獎金單獨計算的方式有時反而更加劃算。
2019 12/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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