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委托乙企業(yè)代為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材料(非金銀首飾)甲企業(yè)的材料成本為200萬元,加工費為4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6%,由乙企業(yè)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6萬元。材料已經(jīng)加工完成,并由家企業(yè)收回驗收入庫,加工費尚未支付。 1.請編制材料收回后用于繼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2.請編制原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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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1,借;原材料 240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16萬,貸;委托加工物資
2,借;庫存商品240萬+16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委托加工物資
2019 12/28 16:44
84784978
2019 12/28 17:06
第一題應交稅費的進項稅額也是16萬嗎
鄒老師
2019 12/28 17:11
你好,這兩題 的進項稅額都是=40萬*16%
第一題是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16萬,而不是進項稅額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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