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購入50萬固定資產(chǎn)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嗎?怎么做賬?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你好!財稅(2018)54號規(guī)定為: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
2019 12/30 14:59
閱讀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