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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二人合伙做項(xiàng)目,到最后分配利潤的時(shí)候,有一個(gè)人要把賬移交給他一人,這樣合理嗎?

84784960| 提问时间:2020 01/0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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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會計(jì)師
不合理的哦,可以審計(jì),但是不能一個(gè)人
2020 01/08 09:28
84784960
2020 01/08 09:32
老師,如何審計(jì)
84784960
2020 01/08 09:38
審計(jì)單位如何找,誰找
樸老師
2020 01/08 09:41
可以找外部單位審計(jì)的,事務(w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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