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咱們公司現在又要簽合同,去年簽了一份沒有滿一年的試用期三個月,現在又簽2020年到2021年的,而且試用期上面寫著還是三個月這樣合勞動法嗎?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0 01/1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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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不合法的,一個人只能使用一次的試用期。你兩次肯定是不合法的
2020 01/10 09:02
84784971
2020 01/10 09:33
以年簽 的不能做廢是吧去年
84784971
2020 01/10 09:34
還有那個3個月試用期一般最少是幾年的合同來著的
王超老師
2020 01/10 09:38
以前簽訂的合同,除非是有特殊情況,要不然是不能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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