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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購的貨車用作銷售部門和職工食堂混用,取得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進項稅額是根據(jù)開具的發(fā)票確認可以抵扣還是按照外購的物品用于集體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呢?

84785004| 提問時間:2020 03/0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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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從2018年1月1日之后開始用于銷售部門和集體福利混用的可以全額抵扣了
2020 03/0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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