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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我們酒店是一般納稅人企業(yè),我們餐飲部的酒水銷售和客房部的小商品銷售是屬于混合銷售么,需不需要按不同稅率申報?謝謝老師。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0 03/1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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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塵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按照零售的稅率開具 13%
2020 03/12 11:02
84785003
2020 03/12 11:07
為什么不按酒店主營的6%申報而是分別按不同的稅率進行申報呢,謝謝老師
軼塵老師
2020 03/12 11:10
你這是屬于兼營 銷售商鋪和提供酒店服務是兩個不同的業(yè)務活動
84785003
2020 03/12 12:11
老師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沒有表達清楚,我們是酒店提供的是住宿和餐飲服務不是銷售商鋪的
軼塵老師
2020 03/12 12:13
對外單獨銷售酒水商品 就是銷售的應稅行為 雖然你的主營業(yè)務是服務業(yè) 但是這個行為是單獨申報稅款的 這個就是兼營
84785003
2020 03/12 12:36
那混合銷售和兼營要怎么明顯的區(qū)分呢,謝謝老師
軼塵老師
2020 03/12 20:44
混合銷售是一個交易里面的,比如銷售電梯并安裝。兼營是兩個交易。
84785003
2020 03/12 21:44
懂了,謝謝老師
軼塵老師
2020 03/1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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