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標題 財稅【2016】36號,第14條,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那如何界定是否是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什么情況下不能界定為面向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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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比如你是理發(fā)店,平時沒事說免費理發(fā)就要視同銷售,但是如何你是去小區(qū)統(tǒng)一說給80歲以上老人免費理發(fā)就是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2020 03/2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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