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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匯算中,業(yè)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fā)生額的60%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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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即業(yè)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應同時滿足以上規(guī)定。
2020 05/14 14:50
84785005
2020 05/14 14:55
匯算風險提示,工資總額35萬,但是職工教育經費為哦,這樣可以直接申報嗎,因為本身為發(fā)生職工教育經費
宸宸老師
2020 05/14 14:56
您好,我沒明白您的意思。
業(yè)務招待費,跟工資沒有關系的啊
84785005
2020 05/14 14:56
職工教育經費為0,可以直接申報嗎,本身未發(fā)生,可以忽略這個風險提示嗎
宸宸老師
2020 05/14 14:57
您好,如果沒有,不能填寫,忽略提示就可以了
84785005
2020 05/14 14:58
老師,我把所有匯算數據填完了,風險提示工資總額35萬,職工教育經費為0.本身未發(fā)生,可以忽略這個直接申報嗎
宸宸老師
2020 05/14 14:58
您好,可以忽略這個錯誤的。
84785005
2020 05/14 15:29
老師,在財務報表中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有金額,在匯算時不用填寫吧
宸宸老師
2020 05/14 15:30
您好,是的,不需要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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