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楊某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每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 2019年取得勞務報酬所得20,000元,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請計算楊某2019年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0 06/08 16:0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稅務師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本題解答如下
2020 06/08 16:08
稅務師王老師
2020 06/08 16:12
應納稅所得額=(30000-5000-4500-2000)*12+20000*(1-20%)*(1-30%)+20000*(1-20%)=249200 應納稅額=249200*20%-16920=32920
84785023
2020 06/08 16:16
謝謝老師
稅務師王老師
2020 06/08 16:18
不客氣,同學。祝你工作順利,生活愉快。記得好評哦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