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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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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比較狹窄,同時也會根據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保護等國家大政方針進 行修訂,依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目前消費稅稅目包括煙、酒、化妝 品等15種商品,部分稅目還進一步劃分了若干子目。
(一〉煙
凡是以煙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均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包括卷煙(進口卷煙、白包卷煙、手工卷煙和未經國務院批準納入計劃的企業(yè)及個人生 產的卷煙)、雪茄煙和煙絲。
在“煙”稅目下分“卷煙”等子目,“卷煙”又分“甲類卷煙”和“乙類卷煙”。其 中,甲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 70元)的卷煙;乙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
(二) 酒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類飲料,包括白酒、黃酒、啤酒和其他酒。
啤酒每噸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稅) 以上的是甲類啤酒,每噸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 000元(不含增值稅) 以下的是乙類啤酒。包裝物押金不包括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箱的押金。對飲食業(yè)、商業(yè)、 娛樂業(yè)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果啤 屬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費稅。
配制酒(露酒)是指以發(fā)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加人可食用或藥食兩用 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進行調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變了其原酒基風格的飲料酒。 具體規(guī)定如下:
1. 以蒸鎦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具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國食健字或衛(wèi)食健字文號 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其他酒” 10%適用稅率征 收消費稅。
2. 以發(fā)酵酒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其他 酒” 10%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3. 其他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白酒”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葡萄酒消費稅適用“酒”稅目下設的“其他酒”子目。葡萄酒是指以葡萄為原料, 經破碎(壓榨)、發(fā)酵而成的酒精度在1度(含)以上的葡萄原酒和成品酒(不含以葡萄 為原料的蒸餾酒)。
(三) 高檔化妝品
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稅目調整為包括髙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髙檔護膚類化 妝品和成套化妝品。
髙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和高檔護膚類化妝品是指生產(進口)環(huán)節(jié)銷售(完稅)
價格(不含增值稅)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及以上的美容、修飾類化妝 品和護膚類化妝品。
美容、修飾類化妝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紅、指甲油、胭脂、眉筆、唇筆、 藍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妝品。
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不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征收范圍另行制定。
(四) 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包括以金、銀、白金、寶石、珍珠、鉆石、翡翠、珊瑚、瑪瑙等高貴有物質以及 其他金屬、人造寶石等制作的各種純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和經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種 珠寶玉石。對出國人員免稅商店銷售的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
(五) 鞭炮、焰火
包括:各種鞭炮、焰火。體育上用的發(fā)令紙、鞭炮藥引線,不按本稅目征收。
(六) 成品油
本稅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7個子目;航 空煤油暫緩征收。
1. 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發(fā)動機燃料的 各種輕質油。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汽油稅目不再劃分二級子目,統(tǒng)一按照無鉛汽 油稅率征收消費稅。 ,
以汽油、汽油組分調和生產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
2. 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傾點或凝點在-50號至30號的可用作柴油 發(fā)動機燃料的各種輕質油和以柴油組分為主、經調和精制可用作柴油發(fā)動機燃料的非 標油。
以柴油、柴油組分調和生產的生物柴油也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
經國務院批準,從2009年1月1日起,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 費稅:
(1) 生產原料中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 生產的純生物柴油符合國家《柴油機燃料調合生物柴油(BD100)》標準。
3. 石腦油。
石腦油又叫化工輕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輕質油。
石腦油的征收范圍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劑油以外的各種輕質油。非標 汽油、重整生成油、拔頭油、戊烷原料油、輕裂解料(減壓柴油VGO和常壓柴油AGO)、 重裂解料、加氫裂化尾油、芳經抽余油均屬輕質油,屬于石腦油征收范圍。
4. 溶劑油。
溶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 農藥、橡膠、化妝品生產和機械清洗、膠粘行業(yè)的輕質油。
橡膠填充油、溶劑油原料,屬于溶劑油征收范圍。
5. 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噴氣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作噴氣發(fā)動機和噴氣推 進系統(tǒng)燃料的各種輕質油。航空煤油的消費稅暫緩征收。
6. 潤滑油
潤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于內燃機、機械加工過程的潤滑產品。潤 滑油分為礦物性潤滑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
潤滑油的征收范圍包括礦物性潤滑油、礦物性潤滑油基礎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 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以植物性、動物性和礦物性基礎油(或礦物性潤滑油) 混合摻配而成的“混合性”潤滑油,不論礦物性基礎油(或礦物性潤滑油)所占比例高 低,均屬潤滑油的征收范圍。
另外,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的用于內燃機、機械加工過程的潤滑產品均屬于 潤滑油征稅范圍。潤滑脂是潤滑產品,生產、加工潤滑脂應當征收消費稅。變壓器油、 導熱類油等絕緣油類產品不屬于潤滑油,不征收消費稅。
7. 燃料油。
燃料油也稱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主要用作電廠發(fā)電、鍋爐 用燃料、加熱爐燃料、冶金和其他工業(yè)爐燃料。臘油、船用重油、常壓重油、減壓重油、 180CTS燃料油、7號燃料油、糠酸油、工業(yè)燃料、4 ~6號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 為燃料燃燒,屬于燃料油征收范圍。
根據財稅〔2013〕105號文,納稅人利用廢礦物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基礎油、汽 油、柴油等工業(yè)油料免征消費稅。但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納稅人必須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廢物(綜合) 經營許可證》,且該證件上核準生產經營范圍應包括“利用”或“綜合經營”字樣。
(2) 生產原料中廢礦物油重量必須占到90%以上。產成品中必須包括潤滑油基礎油, 且每噸廢礦物油生產的潤滑油基礎油應不少于〇. 65噸。
(3) 利用廢礦物油生產的產品與利用其他原料生產的產品應分別核算。
財稅〔2018〕144號將該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
(七)小汽車
小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4個或4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1)乘用車: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含) 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于敘運乘客和貨物的各類乘用車。(2)中輕型商用客車:含 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于載運乘客 和貨物的各類中輕型商用客車。(3)超豪華小汽車: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 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
用排氣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屬于乘用車征 收范圍。用排氣量大于1.5升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或用中輕型商用客車底盤(車架) 改裝、改制的車輛屬于中輕型商用客車征收范圍。
含駕駛員人數(額定載客)為區(qū)間值的(如8 ~ 10人、17?26人)小汽車,按其區(qū) 間值下限人數確定征收范圍。
1182 A m 法
電動汽車不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車身長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 (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屬于中輕型商用客車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沙灘車、雪地 車、卡丁車、髙爾夫車不屬于消費稅征收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八) 摩托車
包括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兩種。對最大設計車速不超過50千米/小時,發(fā)動機氣缸總 工作容量不超過50毫升的三輪摩托車不征收消費稅。氣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 小排量摩托車不征收消費稅。
(九) 離爾夫球及球具
髙爾夫球及球具是指從事髙爾夫球運動所需的各種專用裝備,包括高爾夫球、高爾 夫球桿及髙爾夫球包(袋)等。
高爾夫球是指重量不超過45. 93克、直徑不超過42. 67毫米的高爾夫球運動比賽、練 習用球;高爾夫球桿是指被設計用來打髙爾夫球的工具,由桿頭、桿身和握把三部分組 成;髙爾夫球包(袋)是指專用于盛裝高爾夫球及球桿的包(袋)。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高爾夫球、髙爾夫球桿、高爾夫球包(袋)。髙爾夫球桿的桿 頭、桿身和握把屬于本稅目的征收范圍。
(十)高檔手表
高檔手表是指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只在10 〇〇〇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符合以上標準的各類手表。
(H?—〉游艇
游艇是指長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體由玻璃鋼、鋼、鋁合金、塑料等多種材料制 作,可以在水上移動的水上浮載體。按照動力劃分,游艇分為無動力艇、帆艇和機動艇。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艇身長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內置發(fā)動機,可以 在水上移動,一般為私人或團體購置,主要用于水上運動和休閑娛樂等非營利活動的各 類機動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孩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稱衛(wèi)生筷子,是指以木材為原料經過鋸段、浸泡、旋切、刨切、 烘干、篩選、打磨、倒角、包裝等環(huán)節(jié)加工而成的各類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各種規(guī)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經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 子屬于本稅目征稅范圍。
(十三)實木地板
實木地板是指以木材為原料,經鋸割、干燥、刨光、截斷、開榫、涂漆等工序加工 而成的塊狀或條狀的地面裝飾材料。實木地板按生產工藝不同,可分為獨板(塊)實木 地板、實木指接地板、實木復合地板三類;按表面處理狀態(tài)不同,可分為未涂飾地板 (白述板、素板)和漆飾地板兩類。
本稅目征收范圍包括各類規(guī)格的實木地板、實木指接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及用于裝 飾墻壁、天棚的側端面為榫、槽的實木裝飾板。未經涂飾的素板也屬于本稅目征稅范圍。
(十四)電池
電池,是一種將化學能、光能等直接轉換為電能的裝置,一般由電極、電解質、容
器、極端,通常還有隔離層組成的基本功能單元,以及用一個或多個基本功能單元裝配 成的電池組。范圍包括:原電池、蓄電池、燃料電池、太陽能電池和其他電池。
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鉛蓄電池除外)征收消費稅;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 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 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征 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體表面能形成具有保護、裝飾或特殊性能的固態(tài)涂膜的一類液體或 固體材料之總稱。自2015年2月1日起對涂料征收消費稅,施工狀態(tài)下?lián)]發(fā)性有機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
2020 06/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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