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最近剛接手一個公司的賬,發(fā)現(xiàn)2020年3月沒有發(fā)工資,3月個稅已經報了,這種情況是不是在6月份補發(fā)一下3月份的工資?

84785045| 提問時間:2020 06/1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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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3月沒有發(fā)出工資可以0申報,幾時發(fā)出,次月申報就可以,依據(jù)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fā)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例如,某單位2018年10月12號發(fā)放工資,那么單位就應該在11月15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筆工資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填報扣繳申報表時,該筆稅款的稅款所屬期應為10月份。
2020 06/11 11:15
84785045
2020 06/11 12:14
是這樣子,老師,三月份工資是正常申報的個稅,但是三月份的工資沒有做賬,我想確認下是不是需要補一下賬?
maize老師
2020 06/11 12:25
有發(fā)出工資需要做賬,補上沒有做就補5月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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