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承包了一個水庫改建的工程,一般計稅,原材料有20的管道,剩下的是維修服務,項目經理非要管道和維修服務的發(fā)票都提供一家納稅人的,就等于全部對公的是一家公司,有什么稅務風險?該怎么規(guī)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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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這個需要是一家的才行,不一家才有風險
2020 08/14 12:38
84785038
2020 08/14 12:43
一個項目的購買材料和提供維修服務是一家的可以嗎?不會有風險嗎?那不相當于把一個項目承包給了一家公司,既賣材料又承攬維修?
樸老師
2020 08/14 12:49
這是分包的話不能,不然就是轉包了,是總包的話可以
84785038
2020 08/14 12:56
實際上連分包也不算,就是公司中標后實際上由項目經理去干活,收入成本還是公司的,項目經理提供發(fā)票,然后這個項目的材料和工程服務他都提供一家的,只對這家公司往來,合適嗎?這方面應當怎么規(guī)避?
樸老師
2020 08/14 12:56
那不要了,分開吧,不要一家的,一家就是轉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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