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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進自用的應(yīng)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增值稅進項稅額為何可以抵扣?怎么理解,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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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前期試點政策中沿用了現(xiàn)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政策規(guī)定,無論是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試點一般納稅人,購入自用的應(yīng)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的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為了使稅制更加合理,新的試點政策(財稅〔2013〕37號)取消了不允許試點納稅人和原增值稅納稅人抵扣其自用應(yīng)征消費稅摩托車、汽車、游艇進項稅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從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自用的應(yīng)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的進項稅額均可抵扣,但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yīng)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除外
2021 04/10 18:46
84784983
2021 04/10 19:16
謝謝老師
84784983
2021 04/10 19:17
謝謝老師,理解了
萱萱老師
2021 04/10 19:57
不客氣,祝你學(xué)習(xí)愉快,滿意請給五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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