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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籌建期,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10000元、無發(fā)票的通訊費300元,記入了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2020年一次性攤銷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2020年匯算清繳,需要納稅調增嗎?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1 05/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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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
你好,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來看,業(yè)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限額按照發(fā)生額的60%和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計算,企業(yè)在籌建期間無銷售(營業(yè))收入,因此籌建期間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不得稅前扣除。
2021 05/13 15:54
84785023
2021 05/13 16:06
籌建期本來就沒有收入的,我之前在會計學堂看到好像是60%?
姜老師
2021 05/13 16:52
你好,課堂的60%是有的,這個是齊紅老師的解答。因為籌建期沒有收入,所以沒有60%和銷售收入千分之五熟低的比較,所以不能稅前扣除。
84785023
2021 05/14 10:10
在匯算清繳的哪張表哪一項進行調增?
84785023
2021 05/14 10:11
籌建期的差旅費等,計入2020年,就不會納稅調整了吧?
姜老師
2021 05/14 12:06
你好,是的,差旅費計入2020年不用調增。
姜老師
2021 05/14 12:07
你好,匯算報表里有一張納稅調整表,在那表里有一個帳載金額和稅收金額,稅收金額填0,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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