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合伙企業(yè)中,合伙人自有財產(chǎn)不足清償債務,可以從合伙企業(yè)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必須是該合伙人,也就是債務人才能申請嗎,債權人如果是同一企業(yè)的其他合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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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是的,不是合伙人,是沒義務 去清償 的。
那同樣 的,只是兩重身份,權力還 是一樣可以行駛的
2021 07/28 10:26
84785004
2021 07/28 10:29
也就是債權人是同一企業(yè)的其他合伙人是可以就該債務人的收益用于清償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07/28 10:39
可以的,這里是兩重身份,但權力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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