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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轉公允價值模式時確認了250萬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沒影響損益,后續(xù)公允價值下降通過損益轉回50萬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這樣也可以嗎?

84785042| 提問時間:2021 08/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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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師
您好,轉換時的250相當于對原所得稅費用的追調,這筆分錄其實可以拆成兩筆,借 未分配利潤 250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250 然后再是轉換分錄,與后一筆公允價值下降的本質都是因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所以本質是一樣的。
2021 08/12 09:30
84785042
2021 08/12 09:41
哦? ?明白了? ?那么當期應交所得稅=(1000+200)×25%=300萬元對嗎?
Chen老師
2021 08/12 09:43
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84785042
2021 08/12 09:46
好的? ?非常感謝
Chen老師
2021 08/12 09:49
如無問題,請給個好評,謝謝。
84785042
2021 08/12 09:54
沒問題? ?感謝
Chen老師
2021 08/12 09:56
好的,麻煩您了,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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