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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yè)出售一項無形資產,收價款1000元,增值稅6000元;以銀行 存款支付律師費2000元,增值稅120元;該項無形資產的原始價填為150 元,累計攤鋪額為70000元,未計提減值準備。根據以上資料,編制會計分 如下: 出售無形資產凈損益=10000-(150000-70000-(2120-120 18000(元) 我想知道2120是哪里來的呢 如果是吧律師費的稅加上去 但是后面為什么又要減去12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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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增值稅是計入“應交稅費”當中,不影響損益。所以需要減去
2021 09/1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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