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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加計抵減不是15%嗎這題,租賃比重超過50%,有時2021年2月,為什么老師是10%加計抵減的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1 09/2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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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是生活服務行業(yè)的嗎?
2021 09/28 15:20
84784956
2021 09/28 15:25
圖怎么沒上去,老師不好意思
郭老師
2021 09/28 15:27
你好,這個是現(xiàn)代服務的,他的抵扣率是10%。
郭老師
2021 09/28 15:28
如果他是生活服務的,比如餐飲住宿,他可以加計扣除15%。
84784956
2021 09/28 17:36
規(guī)定是說生產(chǎn)、生活性可以15%, 那郵電現(xiàn)生這是個如何理解,這四個是10%還是15%,老師這里有點暈
84784956
2021 09/28 17:37
不是就生活性15%,生產(chǎn)10%,那郵電現(xiàn)生這是個是生產(chǎn)類?
郭老師
2021 09/28 17:39
2019年深化增值稅改革,對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專門實施了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以下稱“10%加計抵減政策”)。為進一步支持生活服務業(yè)發(fā)展,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將生活性服務業(yè)的增值稅加計抵減比例由10%進一步提高至15%(以下稱“15%加計抵減政策”)。為落實相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聯(lián)合制發(fā)《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公告),明確了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有關事項。主要內(nèi)容如下: 一、關于15%加計抵減政策的適用范圍 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具體范圍,按照納稅人的主營業(yè)務確定。具體標準為,納稅人在一定時間內(nèi)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即可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這里需要關注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關于生活服務的定義。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84784956
2021 09/28 17:43
老師這個就是看不懂才問你,你發(fā)我這么多,書上有,我問的是,郵政,電信,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這四個?
郭老師
2021 09/28 17:46
你好,這不給你解釋嗎?適合15%加計扣除的政策,關注以下一個問題 生活服務的范圍。 只有生活服務按照15%抵扣的。 不發(fā)政策的話,我說的你相信嗎? 生活服務15%, 現(xiàn)代服務和郵政服務、電信服務這三個10%。
84784956
2021 09/28 17:54
這下知道了,書上說生產(chǎn),生活性可以加計抵減,生活性15%生產(chǎn)10,但是沒說郵電現(xiàn)生這四個加計抵減是多少,我以為它們四個都是15%,所以暈
郭老師
2021 09/28 17:55
好的 最好看下下面的解釋 下面有解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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