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某商場(一般納稅人)2020年6月份發(fā)生以下業(yè)務: (1)購進一批貨物20萬元,取得銷貨方開具的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金為2.6萬元。 (2)購進一批貨物10萬元,貨到入庫,尚未付款,取得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金為1.3萬元。 (3)零售一批空調,取得零售收入17.55萬元 (4)批發(fā)一批貨物不含稅銷售額為20萬元,因對方提前10天付貨款,所以按合同規(guī)定給予5%的折扣,實收19萬元 (5)從果農手中購進鮮果支付價款0.7萬元。 根據以上業(yè)務計算商場五月份應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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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抵扣進項稅合計是2.6+1.3+0.7*9%=3.963
2021 10/22 10:05
暖暖老師
2021 10/22 10:06
本月銷項稅的計算是17.55/1.13*13%+20*13%=4.62
暖暖老師
2021 10/22 10:07
根據以上業(yè)務計算商場五月份應納增值稅
4.62-3.96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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