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下,是否符合“加計遞減”政策,是不是所有收到的進項(水、電、房租、物業(yè)、交通、保險、裝修費等)都可以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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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是的。只要你符合抵扣的條件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2021 11/2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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