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稅務籌劃,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1 11/2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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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請稍等,正在解答
2021 11/23 20:10
少校老師
2021 11/23 20:16
1、該廠將產(chǎn)品成套銷售的方法從稅收角度考慮不合適,因為成套商品銷售時,其消費稅稅率是按套裝內各產(chǎn)品的最高稅率算的,且是按銷售總價計算。 2、應該將各產(chǎn)品分開銷售,分別核算 成套銷售模式下應交消費稅 =(100+20+30+10+5)*10000*15%=24.75萬元 拆分銷售的話,只有高檔化妝品需要交納消費稅 =100*10000*15%=15萬元 減少納稅=24.75-15=9.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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