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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證據中被審計單位提供的銷售發(fā)票和注冊會計師自己編制的現金盤點表哪個證明力更強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1 11/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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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經濟師
你好,同學! 通過這個問題可以看出同學是個愛思考的同學,很棒! 被審計單位提供的銷售發(fā)票只有同被審計單位發(fā)貨單等一起才能比較具有證明力 關于注冊會計師自己貶值現金盤點表,一般注冊會計師在審計被審計單位過程中是不能參與盤點的實際工作的,只能負責監(jiān)盤,盤點相關實操的工作屬于被審計單位的職責。 所以銷售發(fā)票與注冊會計師自己編制的現金盤點表證明力一般可能不存在可比性,當然如果實在做個比較,可能后者證明力更強。 希望答案能幫助到同學,祝愛思考的同學逢考**!
2021 11/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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