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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生產成本(料工費)總計28萬,1-10月生產成本39萬,11月投產,生產了8個完工產品和部分在產品,完工產品合同金額6萬,怎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分別多少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1 12/1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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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首先你要先知道在產品有多少,單位成本=總成本/(完工產品+在產品數(shù)量或約當產量),總成本=28+(1-10月生產成本39萬分攤到當月的數(shù)),當月分攤多少也是看你們準備分攤多少,比如想通過一年來分攤,那當月就分攤39/12,單位成本*完工產品數(shù)量=當月完工產品成本。
2021 12/15 09:13
84785006
2021 12/15 10:19
老師,如果按照這樣數(shù)量算不對,我11月生產了12個東西,在產品19個,我生產成本30萬,產成品算30/12+19=0.97,有個合同成品11個,0.97*11=10.67,合同金額只有6,這樣怎么搞
小云老師
2021 12/15 11:19
同學,這個公式沒有問題,用數(shù)量或者約當產量都是可以自己選擇的,你不能說你合同金額比成本小就說成本是不對的呀,這只能說明你們售價定低了或者說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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