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月10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買一批原材料,貨款為100 000元,增值稅為13 000元,付款期為一個月。甲公司由于財務困難無法按期償還貨款。假定乙公司對應收甲公司的賬款計提了5%的壞賬準備。2021年3月1日,經過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債務重組協(xié)議: (1)甲公司以一批自產產品償還部分債務.該批產品的成本為20 000元, 產品售價(公允價值)為30 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3%. (2)乙公司同意免除剩余債務的30%,并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要求:根據(jù)以上業(yè)務分別對甲公司、乙公司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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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公司
借,應付賬款113000
貸,庫存商品2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3900
其他收益(113000-20000-3900)×30%
應付賬款,重組,差額部分
乙公司
借,庫存商品3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3600
壞賬準備113000×5%
投資收益,差額部分
貸,應收賬款113000
2021 12/2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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